西安市西咸新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泾河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三)(地块编码:610190301025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西安市西咸新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泾河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三)地块面积为308971m2(约463.4565亩),地块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201785m2(约302.6775亩)、建设用地107186m2(约160.779亩)。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崇文镇蔡壕村,四至范围:东至正阳大道、南至在建道路、西至蔡壕村空地、北至永丰村。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8.94435°、北纬34.51359°。调查地块现权属为永丰村、蔡壕村集体用地,根据现场调查及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泾河)工作部《关于西安市西咸新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泾河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三)相关地块信息核实表》(附件4),调查地块原有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农村宅基地。
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泾河)工作部《关于西安市西咸新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泾河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城市规划性质的情况说明》(附件3),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中小学用地、二类住宅用地以及城市规划道路。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拟规划的中小学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教育用地(分类代码:0804),拟规划的二类住宅用地为居住用地中城镇住宅用地(分类代码:0701),拟规划的公园绿地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中公园绿地(分类代码:1401),拟规划的城市规划道路为交通运输用地中城镇道路用地(分类代码:1207)。
目前,调查地块内村宅正在进行拆迁作业,该地块还未进行征收,处于预征收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此外,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关于明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环函〔2020〕149号)中也明确了“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将地块信息告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由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书面通知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调查地块属于用途由农用地、建设用地变更为住宅(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的情形,因此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据此,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以下简称“地权使用人”)于2022年11月2日委托西安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书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地块调查项目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2022年11月2日~11月5日工作时间内对项目地块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于,2022年11月4日对项目地块进行了初次的现场踏勘,该次主要踏勘项目地现场,对项目地内情况进行汇总,了解项目历史变迁;,2022年11月4日~11月7日及2023年1月10日,进行人员访谈,主要针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和生态环境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周边敏感目标、临近项目地块的生产企业等相关人员,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环境风险进行了综合分析;并于2023年1月编制完成了《西安市西咸新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泾河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西安市西咸新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泾河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