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西咸新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泾河新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地块六) (地块编码:610190301029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西安市西咸新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泾河新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地块六)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北丈八寺村,四至范围:东至农田、南至北丈八寺村居、西至北丈八寺村居、北至北丈八寺村居;地块面积为18028.0m2(约27.042亩),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8.96991°、北纬34.48316°。调查地块原为北丈八寺村集体用地,其中农用地18028.0m2(约27.042亩)。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泾河)工作部《关于西安市西咸新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泾河新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城市规划性质的情况说明》(附件3),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二类住宅用地以及城市规划道路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拟规划的二类住宅用地为居住用地中城镇住宅用地(分类代码:0701),拟规划的公园绿地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中公园绿地(分类代码:1401),拟规划的城市规划道路为交通运输用地中城镇道路用地(分类代码:1207)。目前,该地块还未进行征收,处于预征收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59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此外,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关于明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环函〔2020〕149号)中也明确了“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将地块信息告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由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书面通知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调查地块属于用途由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城镇住宅用地),因此,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年11月1日,陕西省西咸新区城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于下达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知书。2022年11月4日,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泾河)工作部(以下简称“地权使用人”)于委托西安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西安市西咸新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泾河新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地块六)(以下简称“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书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调查项目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有关文件 要求,于2022年11月8日~11月15日对收集了调查地块的相关资料,2022年11月8日~11月10日对项目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主要踏勘项目地现场,对项目地内情况进行汇总,了解项目历史变迁;2022年11月17日~11月24日,进行人员访谈,主要针对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泾河)工作部和生态环境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周边敏感目标、临近项目地块的生产企业等相关人员,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环境污染进行了综合分析;并于2022年12月-2023年2月编制完成了《西安市西咸新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泾河新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地块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西安市西咸新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泾河新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地块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