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西咸新区2023年度第一百一十九批次(沣西新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地块编码:6101903010376)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 前言
西咸新区2023年度第一百一十九批次(沣西新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1903010376)位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五磨坊村,总调查地块面积 589634 平方米( 884.451 亩)。东至沣柳路,南至五磨坊村东村及农用地,西至梁家庄农用地,北至五磨坊村村农用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73189°,北纬34.27958°。
据调查,调查地块原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五磨坊村(原为五席坊村)农用地。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 58.9634 公顷( 884.451 亩),共由七十四个地块构成,主要为耕地,耕地类型为水浇地,主要种植蔬菜、玉米、红薯等农作物,种植肥料为氮磷钾复合肥,灌溉水为井水,井深约50-70m。
调查地块目前处于土地报批阶段,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 号),原用途为耕地(01),拟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2)、公用设施用地(13)、绿地与广场用地(14)、农林用地(06)、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完善土地性质变更手续,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于2023年09月26日下达了《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于2023年09月28日委托西安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西安市西咸新区2023年度第一百一十九批次(沣西新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于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2日对调查地块区域进行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2023年10月13日、10月16日组织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区域及周边进行地块现场踏勘、现场拍照;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8日陆续对西安市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工作人员、地块内相关人员、附近村民、村干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书面访谈工作,对地块的使用历史、权属变更及是否存在污染事故等信息进行了详细调查;2023年12月10日-12月15日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析;2023年12月17日-2024年1月15日按照相关导则及技术标准要求,结合上述工作获得的地块信息对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环境风险进行了综合分析,编制了《西安市西咸新区2023年度第一百一十九批次(沣西新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地块编码:6101903010376)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 结论
西安市西咸新区2023年度第一百一十九批次(沣西新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为五磨坊村农用地,调查地块由七十四个小地块组成,主要为耕地,耕地类型为水浇地,种植蔬菜、玉米、红薯等农作物,种植肥料为氮磷钾复合肥,灌溉水为井水,井深约50-70m,部分区域为林地,少量区域为空地,遍布一些杂草及乔木。调查地块目前处于土地报批阶段,原用途为耕地(01),拟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2)、公用设施用地(13)、绿地与广场用地(14)、农林用地(06)、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9)。
调查地块内未发现有工业生产、村办作坊以及规模养殖等痕迹,地块内无明显罐、槽、管线、沟渠以及废物堆放及污染痕迹情况,地块土壤无恶臭、化学品及异常气味,未发现有未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迹象,通过调查后判断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
综上调查结果表明: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或污染物,但经过分析,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周边区域对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工作。